市婦聯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堅持和加強黨對婦聯工作的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團結、動員、組織婦女群眾投身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去,積極支持和參與改革,奉獻巾幗力量。
(二)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教育和引導廣大婦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全面提高婦女素質,發揮婦女在促進改革發展、維護社會和諧中的積極作用。
(三)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的起草,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及時向市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對策建議。
(四)堅持為婦女兒童服務、為基層服務,建立健全婦聯組織聯系和服務婦女群眾長效機制,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系,協調推動全社會為婦女兒童辦實事、辦好事。引導和支持廣大婦女參與創新創業。
(五)強化家庭文明建設,傳承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推進家庭教育,提升家教水平,推動形成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
(六)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傾聽婦女意見,反映婦女訴求,向各級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為受侵害的婦女兒童提供幫助。建立健全涉及婦女兒童的社會矛盾預警調處機制、婦女權益表達機制、婦女兒童輿情監測和回應機制、困難婦女兒童救助幫扶機制。
(七)依法依章程領導區級婦聯組織開展工作。加強和創新基層組織建設,協調推動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業園區、商務樓宇、專業市場等區域建立各種形式的婦女組織。加強婦女兒童之家、網上婦女之家等服務陣地建設。
(八)加強婦聯組織人才隊伍建設,研究制定婦聯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強化教育管理。向各方面推薦輸送女干部及女性人才。宣傳表彰先進婦女典型和先進婦女集體,培養、推薦女性人才。
(九)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推進性別平等促進工作,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
(十)積極發展同各國婦女和婦女組織的友好交往,增進了解和友誼。加強與港澳臺地區及海外僑胞婦女的聯誼。鞏固和擴大各族各界婦女的大團結,促進祖國統一。
(十一)承辦市委和上級婦聯交辦的其他任務。

